公证问答

遗嘱有哪些形式

遗嘱的形式有:自书遗嘱,代书遗嘱,录音(录像)遗嘱,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

自书遗嘱:由遗嘱人亲笔书写,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

代书遗嘱: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,由其中一人代书,注明年、月、日,并由代书人、其它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

以录音(录像)形式立的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

口头遗嘱: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,可以立口头遗嘱。危急情况解除后,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,所立口头遗嘱无效。

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。

在上述五种遗嘱中,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,其他四种遗嘱不能撤销、变更公证遗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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