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证问答

房产公证办理

房产公证是指和房产相关的公证,它包括房屋遗嘱公证,房屋遗产继承公证,委托卖房公证,委托购房公证等等。房产公证办理所需要的材料、时间和具体要办理的公证类别有关。本篇我们谈谈上面这几类公证。

一:房屋遗嘱公证

遗嘱人在公证处申请了遗嘱公证书,遗嘱人通过遗嘱指定了房产的继承人。房屋遗嘱公证需要满足的条件和准备资料如下

1:遗嘱人意识清醒

2:遗嘱处置的财产为合法的个人财产

3:遗嘱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中一人或数人。遗嘱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为遗赠公证。

4:遗嘱人身份证明资料,遗嘱人的合法财产凭证

5: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及和遗嘱人的关系证明资料。

二:房屋遗产继承公证

在公证处申请办理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时,需要准备被继承人的死亡资料,户口注销资料,人事关系资料,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资料,人事关系资料,遗产凭证。无论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,都需要法定继承人全部到场。若有身体原因或自身业务繁忙等不能到公证处办理的,公证处可以提供上门公证服务。外地的继承人若不方便赶回房屋所在地公证处的,可以在居住地办理委托继承公证或者放弃继承权公证。

三:委托卖房公证

一般房主不居住在房屋所在地、房主身体不能奔波、自身业务繁忙等才委托他人办理卖房手续。申请该公证时,已婚人士,若受托人不是配偶,一般要求夫妻共同委托才可以申请。委托公证中,受托人只能是近亲属。委托事项不可以代收房款。

四:委托购房公证

购买的房屋地址若已经确定,购买人是可以不到场办理买房手续的,只需在居住地公证处申请委托购房公证即可。资料要求提供:委托人的身份证明资料,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,房屋的地址,明确委托的具体事项、委托期限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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